昨日從自治區文化廳了解到,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內蒙古日前正式啟動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此次普查工作分為3個階段進行。其中,2012年10~12月為工作準備階段;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為普查實施階段;2016年1~12月為驗收總結階段。
普查范圍包括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中國人民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各類國有單位所收藏、保管的國有可移動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經認定和在普查中新認定的國有可移動文物。
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24時。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共同承擔。通過本次普查,要全面掌握內蒙古國有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本體特征、人文信息和保存情況,總體評價可移動文物保護現狀及發展趨勢,建立、完善國有可移動文物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為構建科學有效的文化遺產保護體系提供依據。
來源: 北方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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