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法治力量 護黃河安瀾——內蒙古多部門共話黃河大保護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4-05





      黃河保護法直面水沙不平衡、水資源短缺、生態脆弱等問題,以法治力量護佑母親河安瀾,為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司法護航黃河流域保護


      近年來,全區法院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不斷提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司法服務和保障水平。


      內蒙古自治區7個沿黃河流域法院積極履行環境資源審判職能,綜合運用刑事、民事、行政責任方式,公正高效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用司法力量守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


      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積極探索流域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模式,制定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于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司法服務與保障的意見》,提出了17條具體措施,指導黃河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進一步開展,切實強化黃河流域環境司法保護的統籌性和差異性。


      內蒙古黃河流域盟市旗縣“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要素齊備,全區各級法院充分結合本地實際和區域特點,主動融入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黃河流域社會治理體系,形成合力、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下一步,全區法院將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強化與自治區檢察院、自治區水利廳等部門的橫向協作聯動機制,共同抓好大保護、推進大治理。推動黃河流域各級法院因地制宜,找準工作切入點、結合點,科學謀劃重點工作,為服務和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發揮更大作用。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 檢察公益訴訟服務助力黃河保護


      內蒙古檢察公益訴訟制度2015年7月1日開始試點,2017年7月1日正式全面推開。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成立于2019年6月,在部門成立之前,自治區水利廳就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給予了大力支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水利廳聯合在全國率先部署開展了黃河流域內蒙古段“保護黃河”公益訴訟專項活動,兩家聯合創設了針對河湖“四亂”問題實行“一問題兩單制”的治理模式,這項機制標志著初步建成“河湖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在《2023年河道管理保護“春季”行動方案》中依然沿用,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實用性。早在2018年,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自治區公安廳與自治區河長辦三方聯合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河湖水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有效促進了“兩法銜接”,提升了河湖管護的執法司法效能。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與自治區河長辦、水利廳的協作持續深化,連續5年聯合部署開展了七次專項監督行動,其中“春季”“秋季”行動成為常態化的專項工作。2019年至2021年,連續3年以總河長令形式頒布出臺規章制度,持續深化“河湖長+檢察長”聯動機制。自治區水利廳出臺的西遼河流域“量水而行”、達里諾爾湖與東居延海生態保護、加強水土保持工作實施意見等20余份文件,切實推動了“兩長”協作走深走實。


      下一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將持續加強與各有關廳局的協作,強化責任擔當,切實鞏固好河湖治理成效。全區檢察機關將以“五河四湖”流域保護為統領,部署開展為期3年的“河湖保護協作統一行動”,集中整治影響防汛安全、威脅水質安全、違規取水用水、水域岸線非法采砂、非法侵占水域、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等違法行為,與各職能部門逐步開展更深層次、更廣范圍的協作,攜手推動河湖生態保護持續向好發展。


      自治區司法廳 以科學立法助推黃河流域保護與發展


      近年來,自治區司法廳切實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能職責,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不斷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立法工作力度,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推進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性法規的制定和修改。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先后制定了《內蒙古自治區河湖管理條例》等地方性法規,修改了《內蒙古自治區農業節水灌溉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廢止了《內蒙古自治區農業環保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為加強黃河生態環境保護和自治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加堅強的法治保障。


      開展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度清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開展涉及黃河流域保護的地方性法規等規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加快出臺相關配套規定的函》,要求各地對涉及黃河流域保護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開展集中清理工作,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了具體工作要求。


      落實好“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配合自治區水利廳在“北疆普法”等新媒體平臺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內蒙古自治區地下水保護和管理條例》《內蒙古自治區河湖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普法宣傳。


      下一步,自治區司法廳將繼續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貫徹實施,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前期立法工作,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自治區農牧廳 推進黃河流域農牧業高質量發展


      黃河流域現有耕地5356.9萬畝(“三調”數據)、高標準農田2061萬畝、高效節水灌溉1170萬畝,分別占全區耕地面積、高標準農田面積和高效節水灌溉面積的31%、41.3%、35.7%。


      自治區農牧廳立足黃河流域農戶用水實際,持續加大工程節水設施建設,依托高標準農田項目,加大高效節水灌溉工程建設。重點推廣淺埋滴灌、膜下滴灌等高效節水灌溉技術,配套推廣水肥一體化技術。


      開展控肥增效行動,印發《關于不斷深化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服務的通知》,依托國家化肥減量增效項目,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3825萬畝次、有機肥施用面積1629萬畝,建設施肥“三新”技術示范區61萬畝次。同步推廣水肥一體化、機械測深施肥等技術,鼓勵應用緩控釋肥、生物肥等提高肥料利用率措施,有效帶動流域化肥使用量減量,黃河流域化肥利用率達到41%。


      開展控藥減害行動,依托優質高效增糧等項目,組織各地指導農戶選用高效低風險新型除草劑、使用防飄移專用噴頭等措施,減少農藥使用量。支持專業化服務組織購置大型高效藥械,規模化開展統防統治和綠色防控。2022年,黃河流域完成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1880萬畝,統防統治1840萬畝。


      開展控膜提效行動,聚焦重點區域、重點作物、關鍵環節,推廣使用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強度地膜或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壓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與地膜回收掛鉤責任,組織開展農膜回收攻堅行動,鼓勵有條件地區結合農村牧區人居環境整治,開展廢舊地膜無害化處理。


      全面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在沿黃流域42個旗縣實施整縣推進項目,加強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配套設施建設,引導養殖戶截污建池,就近收污還田。目前已實現流域項目全覆蓋,累計支持2217個養殖場(戶)和44個第三方機構糞污處理設施裝備升級改造。目前,沿黃流域旗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


      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全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治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于4月1日起施行。這在法治軌道上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更有力保障。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把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擺在突出位置進行謀劃落實,全力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治理。


      堅持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原則,以自治區確定的“三區三線”為基礎,突出流域特色,聚焦流域水土流失、土地沙化鹽漬化、節約集約利用、綠色低碳發展等重大問題,編制內蒙古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加快推動構建內蒙古黃河流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嚴格控制黃河流域“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于黃河流域“兩高”項目,未納入本盟市能耗預算管理方案、未落實能耗指標的項目,不予審批;對尾礦庫項目用地標準、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同時對新建“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以及距離黃河干流岸線3公里、重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改、擴)建尾礦庫不予審批。


      嚴格礦產資源管理。對不符合國家明確的黃河干支流、黃河岸線管控要求的礦業權,一律不予新設。同時按照明確的黃河岸線管控范圍,積極做好礦產資源總體規劃調整工作,統籌優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布局。


      全面提升黃河流域自然資源執法效能。保持高壓態勢,嚴厲打擊新增違法行為。建立問題臺賬,完善系統數據錄入。提高信息化支撐水平,實現監管全覆蓋。嚴格落實“增違掛鉤”機制,對黃河流域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建設達到一定程度的,凍結違法違規用地所在地區補充耕地儲備庫中同等數量、質量的補充耕地指標,督促限期整改。進一步加強協作配合,打破部門壁壘,采取聯合辦案、聯席會商的方式,對黃河流域違法行為打出“組合拳”。


      自治區水利廳 用法治力量堅決守護好母親河


      內蒙古黃河流域地理位置獨特,流域面積廣闊,資源能源富集,城鎮產業集中,生態地位、經濟地位、戰略地位重要。黃河流經內蒙古843.5公里,流域覆蓋7個盟市,國土面積52萬平方公里,占全區的44%。沿黃地區集中了全區50%的人口,生產了全區23%的糧食、34%的肉和60%的牛奶,創造了全區69%的經濟總量和71%的財政收入,是我區經濟主軸帶和發展核心區。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我區沿黃地區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集中,生態環境基礎非常脆弱,應當把加強生態保護和修復作為重中之重,注重從涵養水源、保持水土入手,持續推進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抓好重點區域水土流失防治,實施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嚴格生產建設活動水土流失監督管理。


      強化黃河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轉變治水思路,從增加供給向需求管理轉變,從粗放用水向節約集約用水轉變,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堅持把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放在優先位置,強化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打好黃河流域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強化農業節水增效、工業節水減排、城鎮節水降損。


      強化水沙調控和防洪安全。水利部門將認真落實《國家水網建設規劃綱要》,結合編制自治區水網規劃,加快完善以水庫、河道及堤防、蓄滯洪區為主要組成的防洪工程體系,大力推進防洪骨干工程建設,推進主要支流、中小河流及山洪溝治理,加快實施病險水庫及淤地壩除險加固,加快推進黃河灘區居民遷建。


      著力促進高質量發展。圍繞服務國家戰略大局,結合主體功能區定位,發揮比較優勢,堅持宜水則水、宜山則山、宜糧則糧、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商則商、宜游則游,促進形成優勢互補的差異化協調發展格局。


      強化流域協同治理。水利部門將深刻領會黃河保護法的立法意圖、核心要義、實踐要求,全面履行部門法定職責,在法治軌道上有力有效做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各項水利工作。


      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黃河保護治理的支撐作用


      內蒙古農業大學教授劉曉民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的施行,為深入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也對新時期黃河流域科技創新支撐能力的提升提出明確要求。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黃河保護治理的支撐作用,推動全流域科學治理,正當其時也大有可為。


      以水而定,適水調控。針對黃河流域內蒙古段日益嚴峻的缺水問題,建議開展流域水資源、生態、社會協同發展和水資源聯合配置策略的研究。同時,研究應對連續干旱年的供水保障措施,開展雨水、洪水資源化技術的應用研究,提升灌區用水和地下水開采的監管能力、創新農業節水的激勵機制,保障流域內的供水安全。


      合理調控水沙,謀劃泥沙利用。黃河難治,根在泥沙。結合黃河流域內蒙古段水沙特征,建議研究新形勢下干支流骨干水庫水沙調控的理論與技術、現狀工程體系下水庫調水調沙后續動力提升技術以及骨干水庫聯合調控方式,并完善流域水沙調控機制;建議研發水庫泥沙處理與資源利用的全鏈條技術與裝備,以提高現有水庫群的水沙調控能力。建議加強多沙粗沙支流、風沙區入黃泥沙的監測,提出減沙入黃、控沙入黃的調控技術與方案。


      摸清“冰理”,科學防凌。黃河凌汛威脅是一項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建議研究凌汛期水文、氣候、地理及環境等基本信息的時空演變特征,詮釋不同階段不同河段冰、水、沙耦合輸移過程及冰、水、堤耦合關系。同時,研究冰凌形成、發展、釋放的動力學演變機理,厘清凌汛期復雜環境下凌災發展模式,提出凌汛災害綜合防治對策,實現冰凌災害防御全鏈條理論技術突破。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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