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記者從《巴彥淖爾市烏梁素海流域生態保護條例》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自治區首部專門針對湖泊流域生態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巴彥淖爾市烏梁素海流域生態保護條例》,經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后,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介紹,《條例》共六章五十六條,第一章總則,具體規定條例的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管理體制機制、公民義務權利等。此外還有,生態保護與修復、節水控水、污染防治、保障與監督及附則等內容。該條例的實施,體現了巴彥淖爾市烏梁素海保護治理思路由“單一治湖泊”向“系統治流域”的根本轉變。
據悉,烏梁素海是黃河改道形成的河跡湖,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湖泊濕地,承擔著黃河水量調節、水質凈化、防凌防汛等重要功能,是黃河生態安全的“自然之腎”,是我國北方多個生態功能交匯區,是控制京津風沙源的天然生態屏障。烏梁素海與渠系縱橫的河套平原、湖泊濕地等生態要素共同構成了烏梁素海流域。治理好烏梁素海流域生態環境,對于筑牢我國北方生態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記者 圖古斯畢力格)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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