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今年,內蒙古自治區將進一步加強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實施的組織和領導,在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嚴格落實治污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目標責任狀,將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落實,并進行年度考核。
據了解,為了做好這項工作,內蒙古自治區今年將積極推進項目建設,力爭列入十二五規劃的項目今年開工率在40%以上,開工項目完工率在80%以上;加快流域內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設,減少廢水的排放量,減輕對流域環境的影響;加大對流域規劃內現有企業的環境監管力度,重點檢查廢水排放量大、對流域或周邊環境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企業,確保其穩定達標排放。在抓好流域項目的同時,要認真關注地表水環境質量目標。由于國家已對重點流域考核斷面、出境斷面實行全因子21項考核,從今年開始,內蒙古自治區的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因子將從原有的14項增加到21項。另外,2015年的地表水責任斷面目標值已經確定,5年內不再變動,各盟市要在完成上年目標的基礎上逐年提高,直至十二五末達到規劃要求。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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