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記者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從今年12月起,內蒙古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按最低工資一類地區全日制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2270元為基數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后,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增加261元,其中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標準月增長275.5元,為2156.5元;第13個月以上月均增長246.5元,為1929.5元。
此前,自2024年8月1日起開始施行新修訂的《內蒙古自治區失業保險實施辦法》,失業保險金標準全部提高5個百分點,即第1-12個月失業保險金按照內蒙古最低工資一類地區全日制月最低工資標準的95%發放,第13個月以上按85%發放,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增加99元。
據了解,失業保險金標準兩次調整后,本年度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增加360元,進一步提高了失業保險保障水平,增強了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記者 梅剛)
轉自:內蒙古日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