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出臺了支持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措施,鼓勵我區合理使用未利用地,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傾斜力度。
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傾斜力度。根據內蒙古土地資源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適當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特別是未利用地計劃指標傾斜,重點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民生改善和特色優勢產業等重大項目用地需要,保障城鄉建設必要用地。適當增加城鄉建設用地掛鉤周轉指標,鼓勵開展增減掛鉤試點工作,在促進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的同時,改善農牧區生產生活條件,促進縣旗域經濟發展。
此外,在遵循國家統一確定各等別工業用地地價標準的前提下,依據《城鎮土地估價規程》,適當調整開發園區、工業集中區建設用地的基準地價,在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使用國有未利用地的工業項目,用地出讓最低價可按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50%執行。利用沙地、裸地、石礫地等未利用地,發展太陽能、風能等清潔能源項目的,需轉為建設用地的部分,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不改變原有利用類型的非建設用地部分,可由用地單位提出土地利用限制條件,與涉地的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協商補償,或以多種方式有償使用。
來源: 內蒙古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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