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自治區價格監督檢查局獲悉,自治區脫硫電價專項檢查工作自2011年5月開展以來,截至2011年12月末已對37家享受脫硫電價的發電企業進行了逐一檢查,對4家發電企業進行了處理。
此次脫硫電價專項檢查是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發改委、電監會等有關精神而開展的,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是發電企業享受脫硫電價,但脫硫設施不能全程與主機同步正常運行。據了解,這一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脫硫設備設計制造的固有缺陷和目前的技術水平,使脫硫設施的投運率達不到100%;二是一些發電企業因技術、維護、檢修、故障等原因,導致脫硫設施不能與主機同步運行;三是個別發電企業在利益驅動下,為節約生產成本關停某一時段脫硫設施。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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