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創建國家級零碳園區
內蒙古印發零碳園區培育建設方案
8月11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該單位與自治區工信廳、能源局近日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零碳園區培育建設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創建國家級零碳園區,并細化部署自治區零碳園區培育建設工作。
《方案》主要有3方面特點:一是加強與國家零碳園區建設政策銜接,同步推進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零碳園區培育建設,確保如期建成一批零碳園區。二是堅持“寬進嚴出”原則,鼓勵不同類型園區廣泛參與,充分發揮新能源優勢,積極發展零碳園區配電網、綠電直連、綠氫耦合等模式,加強政策、技術、模式創新,探索零碳園區建設經驗模式。三是今年4月份以來,對35個擬申報創建零碳園區先行進行了綜合評審、現場調研。在此基礎上,要求各盟市推薦申報國家級零碳園區不超過1個、申報自治區級零碳園區數量不超過3個,按要求編制申報書。
《方案》共分5部分,特別是《方案》在指標設置上,除要求與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一致外,還細化提出自治區級零碳園區建設指標,具體為1個核心指標、13個引導性指標,核心指標設為園區內單位能耗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要降到0.4-0.6噸/噸標準煤,并對各項指標進行類型說明和解釋。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自治區工信廳、能源局綜合考慮園區能源稟賦、產業基礎、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減碳潛力等因素,遴選推薦國家級零碳園區,確定一批自治區級零碳園區名單,高標準、高質量建立一批零碳園區。”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記者 李永桃)
轉自: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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