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促進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提高國土資源的保障和服務能力,近日,國土資源部下發了《國土資源部關于支持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有關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共19條具體措施。
一是實施差別化的供地政策。主要內容為:加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支持我區以新一輪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加快地方各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試點,創新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制度;加大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傾斜力度;保障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建設用地。支持我區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屬生產加工基地和綠色農畜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建設,加快把內蒙古建設成為國家戰略資源支撐基地;鼓勵合理使用未利用地;支持沿黃河沿交通干線經濟帶、滿洲里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
二是加強耕地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主要內容為:落實耕地保護責任。支持完善耕地保護的共同責任機制,按因素法分配中央分成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繼續對我區給予傾斜;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鼓勵內蒙古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在資金、技術和政策等方面予以傾斜,對我區列入國家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項目,適當加大中央資金支持力度;探索節約集約用地新模式。支持我區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調整利用試點,確保廢棄工礦用地復墾到位并有效利用;支持做優做強工業園區;嚴格執行和完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切實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三是加強地質勘查和礦產資源開發。主要包括:落實地質找礦新機制。將內蒙古地質勘查工作納入國土資源部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建立中央與自治區基礎地質工作相互銜接、公益性地質調查與商業性礦產勘查相互促進、地質勘查力量和資金協調配合的地質找礦新機制,加快實現我區地質找礦新突破;支持我區開展重點地區地質礦產調查評價。在項目和資金安排上,優先部署重點成礦區1:5萬區域地質調查、礦產遠景調查及區域重力測量,全面提高我區地質礦產工作程度。支持我區在二連盆地、海拉爾盆地、河套平原開展戰略性地下水勘查,在黃河上游內蒙古段經濟較發達區域和重要礦區開展環境地質調查;支持重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加大具有資源潛力的缺煤地區煤炭資源勘查力度,支持我區在整裝勘查區,開展鈾、鐵、銅、鉛、鋅、金等多金屬礦產整裝勘查;加強與周邊國家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合作;推進優勢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重點支持內蒙古運用新技術、采用新工藝開展煤炭、稀土、鐵礦等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促進礦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加快白云鄂博稀土、鐵及鈮礦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加大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支持力度。加大對資源枯竭地區的支持力度,促進資源型城市經濟轉型與可持續發展,支持內蒙古申報中央財政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實施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重點工程,力爭在“十二五”期間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
四是加強國土資源基礎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主要包括:加強基礎測繪工作。“十二五”期間為我區建立6個國家級GNSS連續運行參考站,支持衛星定位服務系統建設,施測一等水準網、高精度大地控制網和重力基本網,精化似大地水準面,優先安排我區測制1:1萬地形圖所需的航空航天影像資料;加強信息技術研發應用。支持礦產資源潛力評價信息系統;培養高素質人才隊伍。建立國土資源部與內蒙古互派干部掛職鍛煉制度,促進國土資源干部隊伍建設,在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所建設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來源: 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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