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開放激發市場活力”內蒙古如是說,也是如是做的。
縱觀內蒙古的2016年,內蒙古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自治區本級下放行政權力196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174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后置審批,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經濟、社會和生態領域出臺84項改革方案,開展了66項改革試點……
改革取得積極成效,如今,內蒙古81%的龍頭企業與農牧民建立了利益聯結機制,與俄蒙通關便利化等合作機制不斷深化;全面推行“營改增”后,累計減稅降費200億元等。
多渠道融資為經濟增長打氣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內蒙古深諳拓寬投融資渠道的重要意義。今年,內蒙古將不斷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發揮產業基金等政府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激發民間投資活力。
一直以來,內蒙古尤其重視中小企業發展,不少“松綁上陣”的企業已經嘗到了甜頭。2016年,內蒙古全面落實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八條措施”,對符合條件的全區247家企業、295個項目通過創業創新電子服務券補貼資金1283.1萬元;同時,內蒙古全面推進“助保貸”融資服務,覆蓋全區50%的旗縣市、區,預計全區盟市統籌面將達到75%,累計發放796筆40.7億元“助保貸”貸款。
同時,加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放,力爭新增貸款2200億元。另外,內蒙古還將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企業上市融資、債券融資,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并探索資源資本化、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的有效途徑。
引進區外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地方金融,內蒙古看好多層次、廣覆蓋的金融體系。內蒙古加快發展普惠金融,著力解決小微企業貸款難、農村牧區高利貸等問題,還將加快保險市場體系建設放在重要位置,提升保險業保障服務能力。另外,內蒙古強調做好防控金融風險工作,完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支持金融機構依法處置不良貸款,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降低企業成本注入發展新活力
免征國內植物檢疫費、新獸藥審批費、林權勘測費等18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建筑能效測評、建筑節能材料檢測費收費標準降低20%,將計量器具檢定費收費標準降低30%……
2016年,內蒙古減免部分涉企收費。同時,內蒙古清理規范政府性基金。比如,將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育林基金征收標準降為零,將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并入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停止向水泥生產企業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等政府性資金,大幅度減輕了企業負擔。“通過降成本提高企業的競爭力,同時讓企業有更多的剩余資金用于投資、創新和轉型,能夠更深層次激發企業的發展活力。”自治區發展研究中心專家田曉明說。
來自自治區發改委的消息稱,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將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清理和規范國土、建設、地震、司法、技術監督等行業部門中介服務收費,繼續擴大電力多邊交易和大用戶直供規模,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用能用地成本、融資成本、物流成本、人工成本,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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