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在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中,采取多管齊下新舉措,穩步推進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順利進行。
首先,落實公立醫院自主權,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全面推行試點城市公立醫院院長聘任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辦法,改變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
其次,建立以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并逐步覆蓋所有醫療服務。全面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加強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公立醫院所有藥品(不含蒙藥制劑、蒙藥中藥飲片)必須通過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試點城市以市為單位制定試點城市自行采購管理的相關政策。加強藥品和耗材監管,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
再次,構建完善的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逐步實現與居民健康相關信息的業務協同、信息共享,推動建立綜合監管、科學決策、精細服務的新模式。全面實施健康醫療信息惠民行動計劃,方便群眾看病就醫。加強醫院財務會計管理,三級醫院全面推行全成本核算,建立總會計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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