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明確諸多利好,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基層旗縣級以下單位和小微企業就業。政策提出,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和旗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履行3年以上含3年服務期限的,執行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對到艱苦邊遠地區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取消試用期,在事業單位工作的直接執行定級工資,級別工資或薪級工資高定1至2檔。
同時,我區還要求落實好促進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按比例定向招錄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放寬對專業的限制。全區國有企業招聘人員,要安排不低于招聘總數10%的職位,對基層服務項目期滿考核合格且專業與企業需求相符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企業招聘程序,擇優錄取。中小微企業吸納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的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者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可享受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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