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外商投資企業工商登記注冊便利化,自治區工商局日前印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外商投資企業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及以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外商投資合伙企業依法由自治區工商局登記,其余外商投資企業由企業所在地被授權局登記管轄。自治區工商局將在全區企業年報信息公示工作會議期間辦理上述企業遷移手續,相關登記機關配合做好檔案遷移工作。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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