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探索建立獨立輸配電價體系,繼深圳市開展我國第一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之后,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又批復了內蒙古西部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蒙西試點方案”。
蒙西試點方案總體上與深圳試點方案基本一致,主要內容是: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單獨核定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按監管周期定價第一個監管周期為2015-2017年,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成本激勵和約束機制。試點改革后的電網企業盈利不再與購售電差價相關。同時,結合實際情況在一些方面作了改進:如增加了核定輸配電價時需考慮交叉補貼等內容;對電網輸配電成本費用的具體指標核定標準更加明確和嚴格,激勵企業加強管理、節約成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蒙西試點方案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下發后出臺的第一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也是我國第一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目前,除深圳、蒙西外,發展改革委已將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到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5個省級電網,為全面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為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創造條件。
來源:國家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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