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內蒙古工商局在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營造寬松平等的準入環境、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的基礎上,切實做好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堅持“五項”措施,大力促進內蒙古地區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狠抓各項改革措施落實
一是推進登記注冊制度便利化,繼續放松登記管制,優化登記方式,開展非公有制市場主體名稱登記管理改革試點,進一步放松非公有制市場主體經營范圍登記管制。二是進一步加強工商登記“先照后證”改革,嚴格按照國務院公布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項目目錄做好登記注冊工作,目錄以外的一律不作為登記前置審批項目。三是加快推進非公有制市場主體注冊全程電子化,探索實行電子營業執照,逐步實現登記注冊網上受理、網上發照。
(二)鼓勵投資創業熱情,積極扶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一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扶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4〕52 號)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促進小微企業相關配套政策,深入研究小微企業創設和發展中的問題,總結推廣經驗。二是認真落實和完善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幫扶引導更多的投資者自主創業。三是緊密結合內蒙古的關于發展縣域經濟、非公經濟的部署,推進商標戰略實施。
(三)積極培育引導新型農牧業市場主體快速發展。
一是繼續落實好《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專業合作聯合社登記辦法(暫行)》和《內蒙古自治區家庭農牧場登記管理指導意見》,促進和規范新型農牧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二是充分發揮登記職能作用,出臺相關改革措施,引導農牧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開展專業化、集約化生產,鼓勵城市工商資本投資現代農牧業。三是深化實施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家庭農牧場示范點培育幫扶。
(四)進一步強化非公有制經濟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加強信用監管,嚴格落實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信息公示、經營異常名錄(經營異常狀態)等制度。制定《內蒙古自治區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抽查辦法(暫行)》、《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抽查辦法(暫行)》,確保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年度報告不遲報、不漏報、不虛報。二是加強系統內部協調,開展市場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促進寬進與嚴管緊密結合。推動部門間構建互聯共享的信息平臺,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三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適時開展無照經營和黑網吧集中專項整治、校園周邊環境等專項治理行動,共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四是簡化和完善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簡易注銷程序,加快實現市場主體退出便利化,著力構建便捷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五是探索建立與新的商事制度相適應的新監管機制。要按照“誰許可、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推動先照后證后的事中事后監管責任的落實,防止市場監管弱化或缺位。
(五)繼續深入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建工
一是抓緊組建工作機構,認真履行黨委賦予的工作職責。配齊配強工作人員,落實工作責任。二是結合商事制度改革后的年報制度,積極研究新形勢下抓好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的途徑和辦法,探索改進非公經濟組織黨建數據信息的采集、統計、分析和報送工作。三是以“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在個體私營經濟領域的覆蓋面”為重點,加強對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和專業市場的非公黨建工作的指導。
來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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