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我區民政系統不斷完善政策創制,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出臺了多項社會救助、養老、社區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進一步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在社會救助方面,制定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貫徹落實國務院〈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等17項政策,建立了社會救助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救急難”主動發現、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6項工作機制,推進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推廣低保對象綜合認定指標體系,在23個旗縣(市、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城鄉社會救助在托底線、救急難、補短板、掃“盲區”、促公正方面成效顯著。
在社會養老方面,制定下發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與管理辦法》等6項政策規章,建立了養老服務機構等級評定制度,在落實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實施土地金融扶持政策、加大對養老機構補貼等9個方面取得新突破,民政部批轉全國學習借鑒。同時,結合自治區實際,在包頭市、烏蘭察布市、錫林郭勒盟和鄂爾多斯市四個地區分別開展城市養老、農村養老、牧區養老、社會化養老四種養老服務模式試點,在包頭市、烏海市、鄂爾多斯市等地開展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試點,在呼和浩特市、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包頭市等地開展公辦養老機構“公辦民營”經營機制改革試點和養老機構意外責任險試點,社會養老服務呈現出改革創新、機制完善、示范引領、多元發展的大好局面。
在規范和培育社會組織方面,制定下發了《關于清理規范全區黨政機關干部兼任社會組織職務的通知》、《內蒙古自治區社會組織直接登記辦法(試行)》等4項政策文件,改革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下放了審批權限。清理規范黨政機關兼任社會組織行為,黨政機關干部兼任社會組織職務過多過濫的問題從根本上得到解決。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開展居家養老、社工培訓、社會組織孵化等6個方面的政府購買服務試點,5個盟市、3個旗縣區成立了社會組織服務中心或孵化基地,社會組織管理進一步規范,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在提供公共服務、優化政府職能、豐富群眾文化生活方面的生力軍作用初步顯現。
在社區治理和體制改革方面,制定下發了《關于規范和精簡社區工作的通知》等3項政策文件,在全國率先明確社區居委會依法自治履職事項清單,促進社區居委會職能歸位,受到民政部的高度重視,納入了民政部深入調研和推廣工作中。大力開展社區管理體制機制創新,包頭市青山區和二連浩特市被評選為全國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區;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村級事務契約化管理、通遼市開魯縣嘎查村務“532”管理模式經驗得到充分推廣。農村牧區社區建設試點有效推進,創建農村牧區社區建設試點達到400多個,社區治理和基層民主建設水平顯著提升。
在社會事務方面,制定下發了《關于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全面深化殯葬改革的實施意見》等4項政策文件,在鄂爾多斯市、赤峰市、烏蘭察布市開展未成年人社會保護試點,加強婚姻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健全了婚姻登記管理制度,殯葬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流浪救助管理創新發展,社會事務管理改革取得新進展。
在雙擁優撫安置方面,制定下發了《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實施方案》等兩項政策文件,開展“雙擁領導走邊防”、“雙擁社區建設”活動,在赤峰市、呼倫貝爾市和包頭市探索實行光榮院和社會辦養老機構雙向服務管理模式,建立優撫對象聯絡員制度,將重點優撫對象住房優先納入農村互助養老幸福院,把“開放教育進軍營計劃”和“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兩項教育培訓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全覆蓋。雙擁優撫安置工作的內容進一步豐富和拓展,優撫安置工作水平邁上了新臺階。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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