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6月1日以后,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阿左旗三盟市的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可告別普通汽油,選擇使用乙醇汽油。至此,內蒙古將成為繼吉林、安徽等地之后又一個推廣使用乙醇汽油的省份。
據了解,我國2001年開始推廣的車用乙醇汽油主要使用玉米、小麥糧食為原料生產的燃料乙醇。2006年開始,國家限制以糧食為原料生產燃料乙醇項目的審批,堅持以木薯、甜高粱等非糧作物為原料生產燃料乙醇。而在內蒙古推廣使用乙醇汽油具有一定的地域優勢,內蒙古利用鹽堿地種植甜高粱,利用其莖桿汁液糖生產燃料乙醇,屬非糧燃料乙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實現環保、能源、效益共贏。
發生在內蒙古的這一能源變革是中國實施能源替代戰略的一部分。機動車增多帶來的尾氣污染已成為一些城市的主要污染來源。生物乙醇作為一種可再生能源,可以代替部分汽油在汽車上使用,并有助于減少二氧化碳及汽車尾氣中的一氧化碳、碳氫化合物排放,這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早在2001年我國就已開始研究車用乙醇汽油推廣工作。此后分別于2002年3月開始在河南省鄭州、洛陽、南陽三市,黑龍江省肇東、哈爾濱兩市開展車用乙醇汽油的試點工作,隨后在吉林、遼寧、黑龍江、河南、安徽、廣西6個省及湖北省9地市、山東省7地市、河北省6地市、江蘇省5地市陸續實現推廣使用工作。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又在廣東、江西、浙江分別批復了燃料乙醇項目,車用乙醇汽油的使用范圍將進一步擴大。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推廣使用車用乙醇汽油的通知》指出,2014年6月1日零時起,內蒙古也將在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左旗試行銷售、使用E93# 、E97#車用乙醇汽油,從2014年6月15日起全面統一銷售。
據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于2001年4月所做的三個車型、各八萬公里行車試驗結果表明:使用國家標準確定的含量為10%的車用乙醇汽油,無論是電噴式或化油器式發動機的在用車輛,都不需要對發動機進行改動,對車輛安全行駛無影響。研究表明,使用這種乙醇汽油還能提高燃油品質,燃料乙醇可完全替代普通汽油助燃劑MTBE,使燃料乙醇汽油中氧含量達到3.5%,汽油中不能燃燒的部分可以充分燃燒,并可使辛烷值提高2—3個單位,提高了油品的抗爆性。而由于車用乙醇汽油能夠充分燃燒,因而可使汽車尾氣排放總量降低30%以上,PM2.5的排放最高可減少60%左右。
此次在內蒙古推廣使用的E93# 、E97#車用乙醇汽油,適合使用火花塞點火方式的汽油發動機的各類車型,包括:電噴式或化油器式的各類轎車;各類汽油機卡車及摩托車。按照國家標準生產的車用乙醇汽油與普通汽油具有良好的互換性,車輛進出車用乙醇汽油推廣使用區域,可以混用添加普通汽油和車用乙醇汽油。對使用普通汽油的車輛如在試點區域內需加油,可以直接加車用乙醇汽油,不需清洗車輛;但長期使用車用乙醇汽油,建議按照車用乙醇汽油使用原則對車輛進行清洗。
有關專業測試表明,如按照汽車按發動機的壓縮比要求合理選擇汽油標號,使用乙醇汽油與普通汽油相比,發動機的動力性沒有變化,油耗基本持平。
乙醇汽油的推廣使用一些西方國家早有成功先例,其中美國是世界上車用乙醇汽油最大的生產國和使用國之一,早在20世紀30年代開展了研究和應用工作,現在已有41個州在銷售乙醇汽油,年使用量3000萬噸。巴西1975年提出燃料乙醇國家發展計劃,在全國范圍內普及使用,目前車用乙醇年產量達2500萬噸。此次,乙醇汽油在內蒙古的推廣使用也標志著中國推廣乙醇汽油進程全面推進。
來源: 內蒙古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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