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阿爾山市財政每年將安排1000萬元作為旅游業發展基金。除此之外,該市還在投融資、財稅金融等方面出臺優惠政策,扶持旅游業進一步發展壯大。
在放寬旅游企業準入條件方面,該市堅持“非禁即入”原則,鼓勵旅游企業在該市設立分支機構,市級審批權限范圍內除法律法規規定的以外一律實行備案制;對以“農家樂”等為主題開發的旅游項目、冬季冰雪類項目,2年內免征企業或項目業主所得稅市本級留成部分,3到5年內減半征收企業或項目業主所得稅市本級留成部分;對在經營中和新辦的服務旅游業的個體工商戶免征一切稅費;對小微旅游企業實行每月扣除2萬元經營收入后征收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的稅收優惠政策。
來源: 內蒙古新聞網-《內蒙古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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