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消息,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4年起內蒙古新建建筑都要采用集中供熱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供熱。據介紹,2014年內蒙古將加快熱力管網建設,推進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工程,通過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加快淘汰供暖燃煤小鍋爐,預計2015年前所有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難以代替的分散小鍋爐必須改用清潔能源。
按照相關規劃,內蒙古正大力推廣綠色建筑,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項目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要求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光伏、光熱建筑一體化技術。
目前,內蒙古正實施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工程,今后兩年每年完成節能改造1000萬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到2017年全區80%具有改造價值的既有建筑完成節能改造。
來源: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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