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發布會上獲悉,《意見》提出了33條具體措施,主要包括放寬市場準入、優化政務服務、加大財稅扶持等。其中,還首次提出通過政府采購,支持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企業。那么,是否所有中小企業都能成為采購對象?對這批企業而言,這一規定又意味著什么?對此,市經信委巡視員李忠仆作出了詳細解答。
“這參照了國務院的相關規定,以前也沒有專門提出來。”李忠仆說,每年市經信委都會確定一批重點扶持的企業,今年就確定了1700多戶,包括100戶大型企業、300至400戶成長型企業、200多戶規模以上企業以及1000戶微型企業,“除了大型企業,剩余的1600多戶企業,都在政府采購的范圍之內”。按照《意見》要求,年度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不低于采購總額的30%,其中面向小微企業的政府采購不低于18%。
舉例來說,記者在市政府官網的財政預決算一欄中了解到,市經信委2013年部門預算情況中,2013年項目支出預算支持包括安排信息化基礎設施服務采購及建設項目為7000萬元。李忠仆告訴記者,政府采購的這部分資金,對于大企業而言,可能只是“杯水車薪”,但卻能夠為中小企業“減負”。
設立民營經濟發展
專項資金
據介紹,今年上半年,成都市民營經濟保持了較快發展態勢,實現增加值2097億元,增速高出全市GDP增幅2.3個百分點。為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在財政和融資支持上,《意見》也制定了具體的方案。
“財政支持方面,成都市財政率先在全省設立了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李忠仆說,相比以前,此次對民營經濟的支持更有針對性。企業先制定方案,然后逐級申報,市經信委組織專家對企業的項目進行審核,“不是隨便給你一筆資金,而是希望企業有詳細的規劃,能夠將這筆錢具體落實到更新設備以及優化企業發展方面”。
據介紹,目前,市財政安排了1億元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民營企業技術創新、市場開拓、人才培訓、融資促進、管理提升和獎勵對地方經濟發展作出重要貢獻的民營企業,以后視財力將逐年增加專項資金投入,“2013年,市本級支持資金總額要達10億元以上”。
李忠仆表示,對一家中小企業的專項資金投入最高不會超過100萬元。但每年會從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一定比例,對重點成長型民營企業提供貸款、匯票、退稅等應急周轉服務,并探索建立民間借貸登記中心,建立和完善民間借貸監管及服務機制。
來源: 成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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