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立法保護近郊生態區 4類企業限期搬離或關閉


    時間:2012-12-28





      環城生態區

      沿中心城區繞城高速公路兩側各500米范圍內及周邊七大楔形地塊內的生態用地和建設用地所構成的控制區,總規模為187.15平方公里,由133.11平方公里的生態用地、53.54平方公里的開發建設用地和0.5平方公里的配套服務設施用地散布于生態用地內構成

      禁其他用途

      確保133.11平方公里生態用地永續存在。明確禁止將生態用地用于農業生產、綠化和水體、應急避難、公共文化體育或者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之外的其他用途,并且禁止在生態用地內設置戶外廣告

      哪4類企業

      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和工廠化作物栽培企業

      現有的工業項目

      現有型煤生產、銷售單位

      現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

      “在城市近郊設立生態隔離區,并通過立法形式予以保護,在國內尚屬首例。”昨日,市人大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成都市環城生態區保護條例》,并宣布該條例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市規劃局副局長王松濤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條例實施后環城生態區內建設項目的審批規劃,統一由市級規劃部門集中管理,并公布舉報電話,鼓勵社會公眾舉報環城生態區規劃違法行為。

      生態用地內禁設戶外廣告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曹海波介紹,條例所保護的環城生態區指由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沿中心城區繞城高速公路兩側各500米范圍內及周邊七大楔形地塊內的生態用地和建設用地所構成的控制區,總規模為187.15平方公里,由133.11平方公里的生態用地、53.54平方公里的開發建設用地和0.5平方公里的配套服務設施用地散布于生態用地內構成。條例還明確,與環城生態區相鄰100米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上117平方公里的建設項目,其建設形態應當按照由低向高逐漸過渡、高低錯落的天際輪廓線要求進行控制,并與所在區域業態、文態、生態相協調。

      條例還要求,要嚴格規劃控制、強化土地用途管理,確保133.11平方公里生態用地永續存在。明確禁止將生態用地用于農業生產、綠化和水體、應急避難、公共文化體育或者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之外的其他用途,并且禁止在生態用地內設置戶外廣告。

      4類企業限期遷出或關閉

      條例設定了環城生態區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工作的各類措施,及建設指標,規定生態區內農業種植物、苗木、生態植物植被、樹木和水體的占地面積占生態用地總面積的比例不得低于80%;建構筑物、道路和鋪裝場地的總硬化率不得大于6%。

      根據條例的規定,4類企業需要限期搬離:現有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和工廠化作物栽培企業應當限期遷出;現有的工業項目應當限期遷出或者依法關閉;現有型煤生產、銷售單位,應當在市政府規定的限期內遷出或者依法關閉;現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應當限期遷出。

      建舉報制度公布舉報熱線

      條例還針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在上位法設定的幅度內,頂格設置了處罰標準。例如,對擅自改變農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50%的罰款。

      王松濤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環城生態區內,目前五城區和高新區由市級規劃部門統一集中規劃管理,郫縣、雙流、龍泉驛、溫江、新都5個區縣境內的環城生態區內的建設項目由當地規劃部門管理。條例實施后,會將5個區縣境內的環城生態區內的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調整為由市級規劃部門統一集中規劃管理。

      條例實施后,還將建立環城生態區規劃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落實舉報渠道,設立舉報熱線。舉報熱線電話號碼為:028-86259909。

    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熱點視頻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第六屆中國報業黨建工作座談會(1)

    熱點新聞

    熱點輿情

    特色小鎮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