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8月27日發出了《關于加強成都市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對成都市幼兒園收費作出新的規定。昨日,成都市發改委對開學后,部分市民對于收費政策的一些咨詢和反應,對新的規定進行相關解讀和說明。
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并未漲價按照新的規定,從2012年秋季開始執行的成都市幼兒園收費政策,對公益性幼兒園收費標準是這樣規定的:“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和成都高新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為600元/生·月(其中成都市戶籍3-5周歲幼兒政府財政補助200元/生·月)”。
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成都戶籍3-5周歲幼兒來說,其收費標準沒有變化,只是將政府財政補助200元/生·月由去年的價外補助改為價內補助(去年的規定是家長交400元/生·月,政府財政補助200元/生·月),幼兒家長每月保教費實際支出仍為400元,家長沒有增加任何負擔。因此,今年成都市中心城區公益性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并未漲價。
發改委將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監督檢查
幼兒園收費新政策規定,幼兒園只能收取保教費、全托幼兒的住宿費,服務性收費項目為伙食費(含點心費)、校車接送費,代收費項目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除上述規定收費項目外,幼兒園不能再收取 “建園費”、“ 贊助費”、“ 興趣班費”等等其他費用。
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保證幼兒園收費政策得到認真貫徹執行,維護幼兒家長及幼兒的合法權益,成都市各級價格監督檢查部門除進一步加強對各類幼兒園收費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外,近期還將組織一次幼兒園收費專項檢查,依法查處亂漲價、亂收費行為,對典型案例將予以曝光。歡迎廣大群眾對幼兒園亂收費行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是12358。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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