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4市7縣4165萬元專項資金和3410萬元專項貸款被挪用,截至5月底已歸還4216萬元
在我省首次開展的流域環境審計中,沱江流域4市7縣區被查出4165萬元專項資金和3410萬元專項貸款被挪用,截至今年5月底,已歸還4216萬元。這是記者從近日公布的2011年審計工作報告中獲悉的。
省審計廳于2011年5月至9月組織開展了沱江流域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專項審計調查,涉及資陽、內江、自貢、瀘州等4個市和簡陽、資中等7個縣(市、區)的50余個相關主管部門以及8個污水處理廠、8個垃圾填埋場;涉及資金20.34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各地不斷加大城市污染防治力度,積極制定專項規劃,完善配套措施,加大資金投入,污染治理效果明顯,生活環境進一步改善。但也存在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不合規的問題。其中,審計查出排污費、管網建設資金、垃圾處理費等專項資金4165萬元和專項貸款3410萬元被挪用,包括自貢市、瀘州市江陽區等4個地方將排污費653萬元用于平衡財政預算;部分水務公司代收的污水處理費5259萬元未上繳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污水處理廠用于企業運營;瀘州市滯后兩年才將省財政下撥的管網建設“以獎代補”專項資金1760萬元安排到項目單位;部分項目未按要求到位配套資金538萬元。
部分城市污染防治政策和規劃執行不到位,包括2個市本級、2個縣未完成“十一五”城市生活污染防治規劃任務,3個市未制定城市管網建設規劃實施方案,部分地方的城市管網建設未實施雨污分流、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和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未達標,自貢、內江和簡陽城區截污管道覆蓋范圍內的部分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沱江等。項目建設和運營管理不規范,部分建設項目未按規定進行招投標,6個垃圾處理及醫療廢物處理項目未進行環保驗收,部分環境在線監測設備不符合相關技術規定,一些城市垃圾填埋場或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日常運營管理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等。
相關地方政府和項目主管部門已對審計出的問題積極整改。截至今年5月底,被挪用資金已歸還原渠道4216萬元、調賬188萬元;應落實的地方配套資金已全部到位;違反招投標規定的單位已受到相應處理和經濟處罰。
來源: 四川在線-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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