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四川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從《應急預案》中獲悉,在自然災害發生后的當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災地區生活困難的人員都將獲得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救助。在應急預案中,省減災委根據自然災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設定了4個省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相應等級,其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響應:死亡100人以上;緊急轉移安置或需緊急生活救助80萬人以上;
倒塌和嚴重損壞房屋15萬間(或3 萬戶)以上;干旱災害造成缺糧或缺水等生活困難,需政府救助人數占農牧業人口25%以上,或200萬人以上。
《應急預案》中規定,在每年9月下旬,民政廳將會組織各地調查冬春受災群眾生活困難情況,并會同市級政府民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赴災區開展受災群眾生活困難狀況評估,核實情況。
同時,受災地區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也將在每年10月底前統計、評估受災人員當年冬季、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難和需求,核實救助對象,編制工作臺賬,制定救助工作方案。
民政廳、財政廳確定資金補助方案后,及時下撥的省級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將專項用于幫助解決冬春受災群眾吃飯、穿衣、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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