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服務窗口、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窗口、人口與計生服務窗口……在都江堰市幸福鎮民豐社區,居民只需到社區便民服務站,就可辦理各類民生事務,還可通過電子顯示屏實時了解招工信息。
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強城鄉社區建設,民豐社區這樣的社區便民服務網點,如今已十分常見。然而,處于探索階段的社區建設面臨人、財、物等方面的困惑和難題,制約了社區功能和作用的有效發揮。如何突破?7月17日至19日,省政協常委專題視察我省加強和創新社區建設和管理情況,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相關部門負責人一道探尋應對之策。
體制之困:社區泛行政化加大直選比例培育發展社會組織
隨著社區建設的推進和政府工作重心的下移,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將相當多的行政工作轉移到居委會身上,社區居委會工作的“行政化”傾向日趨嚴重,社區難以正常發揮自治功能。“必須克服行政化,處理好基層政府指導與居民民主自治的關系。”馮家輝等委員認為,應加快轉變基層政府職能和作風,在管理體制上實現“還權、賦能、歸位”。
如何推進社區居民自治?西南財經大學教授韋克難建議,加強居民自治機制建設,通過議事會、監事會等機構真正實現居民自我決策、自我管理、自我監督。“直選比例還應進一步加大。”省政協社法委主任方光興建議,居民自治的步伐邁得再大一些。
關注的目光也投向第三方力量。省綜治辦副主任崔均建議,建立社會力量參與體系,調動包括社工隊伍、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多元主體參與社區建設和社會管理。針對當前社會組織發展薄弱的現狀,省政協社法委副主任李新民建議降低參與門檻,采取“公益性服務政府提供、福利性服務政府補貼、經營性服務政府采購”等方式,大力培育和發展社區社會組織。
資金之困:經費保障水平低加大投入 培養社區“造血”功能
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一個中等社區的年工作經費支出在10萬元左右,但目前全省社區平均財政保障經費在1萬元至3萬元之間。社區經費保障水平普遍較低,為正常工作的運轉帶來很大阻礙。
“政府應加大對社區工作的投入。”張仕福委員認為,在提高財政保障社區經費水平的同時,還應通過發展特色產業或者由政府出資購買社區服務等途徑,培養社區的“造血”功能。省民政廳副廳長杜小炎建議,探索建立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社區建設投入和發展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和外資以多種形式捐贈或興辦社區服務事業。
省綜治辦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將把社區服務設施建設與維護經費、社區工作人員報酬、社區工作經費等納入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并穩定增長。凡委托給社區組織辦理的服務事項,須落實 “權隨責走、費隨事轉”。
人員之困:整體素質不高提高待遇 推進專業化職業化
“社區干部獲得的報酬與之所承擔的工作量、所作出的貢獻不成正比”。在視察中,委員和專家發現,我省社區干部待遇普遍偏低。據統計,我省社區干部月工資報酬平均僅1100元左右。
另一引起各方關注的現象是:大部分社區干部年齡偏大,文化素質偏低,且大多沒有接受過專業社工知識的培訓。
“社區工作需要更多的綜合性、專業化人才。”吳先林委員認為,社區干部隊伍的結構不合理,缺乏高素質人才,無法適應新形勢下的社區管理工作。熊樹林委員建議,比照村干部或大學生“村官”待遇水平,提高社區工作人員的待遇和報酬,從而加大對優秀人才、年輕干部的吸引力。崔均認為,應通過健全培養、選拔、使用、流動、評價等政策制度,推進社區人才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
制度之困:缺乏標準和規范社區建設納入規劃
“新建社區要規劃建設社區活動場所。”成都理工大學教授羅映光建議,將社區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科學規劃社區布局,使城鎮化與社區建設及管理同步推進。
缺乏指導性的規范和標準,是樂山等地在社區建設中共同的苦惱。樂山市副市長張奇偉呼吁:制定出臺城市社區標準化建設規范,以及農村社區建設相關政策文件,明確軟硬件建設的基本要求和激勵政策。
“應更加注重完善政策規范和激勵機制。”母世杰等委員建議盡快出臺加強社區建設的意見,在操作層面上明確標準和要求,為社區管理體系建設提供有力保障。周靜委員建議,把社區建設納入黨委政府的目標管理和考核,多部門協作,合力推進。
來源: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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