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省旅游局獲悉,《四川省旅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通過,將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中首次增加了景區優惠的相關內容,以及對旅游資源保護進行了明確規定:“依托國家自然、文化資源投資興建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利用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以及其他歷史人文資源開發旅游項目,應當保持其特有的歷史風貌,不得擅自改建、遷移、拆除。”
景區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
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條例中首次增加景區優惠政策的條款。《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依托國家自然、文化資源投資興建的旅游景區景點應當建立免費開放日制度。旅游景區景點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兒童、學生、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現役軍人等特定對象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公共博物館、紀念館、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民族團結教育基地、城市休閑公園、科技館等公共文化休閑場所應當逐步免費開放。旅游景區景點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對特定群體優惠開放。”但該負責人表示,“這并不是一條強制性條款,而是一條指導線條款。”
另外,新《條例》對于旅游資源的保護也有了明確的規定。《條例》第十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將旅游資源保護所需經費納入部門綜合預算予以保障;第十二條規定“開發利用旅游資源,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利用自然保護區等自然資源建設旅游項目,應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不得破壞生態、污染環境;利用歷史文化風貌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以及其他歷史人文資源開發旅游項目,應當保持其特有的歷史風貌,不得擅自改建、遷移、拆除。”
增加度假式旅游、鄉村旅游相關條款
“目前中國旅游活動已經開始由觀光式旅游由休閑度假式旅游轉化,而從國際上來看,度假旅游已經是當今世界的主要旅游方式。”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條例》增加第十四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旅游度假區開發建設,做好組織協調工作,為旅游度假區開發建設創造良好的環境。”
另外,四川省的鄉村旅游已經走在了全國的前列,新《條例》中第十九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實際和旅游市場及旅游者需求,通過政策扶持、宣傳推介、協調指導等措施,鼓勵開發具有本地特色的鄉村旅游項目,規范發展觀光、民俗、休閑等鄉村旅游。”
草案中曾提及的民宿問題 最終未能形成新條款
新《條例》草案曾提出類似于民宿的概念,草案第五十八條規定:“居民利用自有空閑住宅有償接待旅游者食宿的,或者向旅游者提供民俗體驗、休閑游樂的,接待設施和服務應達到安全衛生等基本要求,按照旅游接待服務相關標準,保障服務質量。”
省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條規定最終未能寫入新條例。“民宿這個概念很難界定,爭議也比較大,最后還是沒有增加這一條。”
來源:四川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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