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高水平打造全國“森林四庫”示范省,更好實現生態美、百姓富的有機統一。近日簽發的四川省第4號總林長令——《關于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令》,督促各級林長和各級各部門積極穩妥推進四川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保障林農權益,增強發展動力。
四川是林業資源大省,目前全省集體林地面積超過1.9億畝,占全省林地“半壁江山”,通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于促進農民就業增收、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天府森林四庫”、推動林草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頂層設計方面,總林長令明確,要高度重視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組織領導,系統謀劃、精準施策、全面推進。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權屬清晰、責權利統一、保護嚴格、流轉有序、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
職責分工方面,總林長令要求,林草、自然資源、財政和金融監管等部門要加強部門協作,重點協同推進林權類不動產登記、財政政策支持、林權抵押貸款創新、林權數據信息共享等改革任務,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推動,加快形成工作合力。
基層基礎方面,總林長令提出,要打通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服務“最后一公里”,加強基層林草機構隊伍建設和智慧林草建設。實施生態護林員能力提升行動,增強森林防火、巡護管理等服務能力。強化林草主管部門行政執法職責,落實“推動人員編制向執法一線傾斜”要求,做到事有機構管、責有人負。
探索試點方面,總林長令要求各地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圍繞8大改革任務21項改革措施,聚焦產權制度、資源管理、經營模式、產業發展、投入機制等重點方面,省市縣分級分層開展試點,探索具有區域特色的創新做法,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模式。
總林長令還提出,建立林長履職掛鉤聯系機制,優化林長制督查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多措并舉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記者 陳俊伶)
轉自: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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