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近日,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能源局印發了《四川省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建立適應四川新能源發展特點的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推動風電、光伏新能源上網電量全面參與電力市場交易,確保2025年底前實現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市場化,促進新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
《實施方案》明確基本原則。堅持深化改革。進一步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新能源項目(包括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集中式風電、分散式風電,下同)上網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上網電價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堅持分類施策。針對新能源存量和增量項目分類施策,綜合考慮經濟發展需要和電力用戶承受能力,保障存量項目合理利益,促進增量項目公平競爭,更好發揮市場作用,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堅持統籌協調。加強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機制的銜接,強化與新型儲能、虛擬電廠、綠電綠證交易、電網企業代理購電等政策的協同,做好與其他類型電源價格機制的協調,推動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新能源上網電價全面由市場形成。所有新能源項目(含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上網電量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進行市場化交易,不再執行政府定價。集中式光伏、風電直接參與市場交易,鼓勵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作為獨立的經營主體直接或聚合后參與市場交易,也可作為價格接受者參與市場交易。
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在項目自身通過市場交易形成價格的基礎上,對其納入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的電量(以下簡稱“機制電量”),按照可持續發展價格(以下簡稱“機制電價”)與電力市場交易均價之間差價進行“多退少補”,差價結算費用納入系統運行費用由全省工商業用戶分攤或分享。
三是分類施策確定機制電量與機制電價。考慮不同時期新能源建設成本和政策差異,區分存量項目(2025年6月1日前投產項目)和增量項目(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產項目),分別確定機制電量規模和機制電價水平。
四是強化政策協同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強化與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規則協同。強化與新能源發展規劃政策、儲能發展政策、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制度、地方電網和增量配電網政策、綠電綠證交易政策協同。
五是做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實保障。強化政策執行,建立常態化調查制度,加強風險防控,及時總結改革成效,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優化政策實施。適時對新能源可持續發展價格結算機制進行評估優化。(王敏琳)
轉自:四川新聞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