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質監局與省農業廳聯合發文,對省級農業標準體系建設提出了標準管理的相關規定,即對省級農業地方標準進一步“立標準”。
該規定明確了要建立統一權威的標準體系,在標準立項、標準編制、標準評審、標準報批、標準復審等方面都有具體明確的規范。同時,標準編制單位應成立由專業技術人員和具有標準化專業知識的人員共同組成起草小組;標準編寫應在充分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試驗驗證的基礎上進行;標準評審采取初審和終審“二次評審”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堅持形式審查和技術審查并重。
該規定還對省級農業地方標準經費管理進行了規范,明確四川省省級農業地方標準經費屬專項經費,實行“先建后補”。
規定還強化了標準實施效用評估,強調加快標準推廣應用。要求把農業標準推廣應用與農業政策宣傳、市場引導、職業培訓、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工作結合起來;結合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現代農業重點縣等建設,抓好標準推廣應用示范工作;要把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作為標準應用的主導力量,推進農業標準化和農業產業化發展相結合;要定期對標準應用進行調查評估,建立標準效用評價機制。(記者龔志偉)
來源: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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