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國家發改委4部委公布第二批12個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或區域名單,我省瀘州市在列,瀘州也因此成為我省繼成都之后第二個入選的城市。
同時,4部委還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調整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去年9月,財政部等4部委發布規定,稱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乘用車、純電動專用車、燃料電池汽車2014年和2015年度的補助標準將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和20%。本次發布的《通知》將上述車型的補貼標準調整為:2014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標準基礎上下降10%。
來源: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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