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完善重要生態環境要素分類補償制度。
《實施意見》提出,山西省全面落實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鞏固封山禁牧成果。在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補償方面,我省將落實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逐步將全省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草原列入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全面落實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鞏固封山禁牧成果,通過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改良等措施,促使草原生態環境健康穩定逐年向好,推動草食畜牧業形成集約化、舍飼化、良種化的高效養殖模式,不斷提升草原依法保護與科學利用水平。將中度以上退化和沙化草原列入禁牧范圍,實行禁牧封育生態補助,促進草原植被恢復,擦亮生態環境底色。
《實施意見》還提出,山西省將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支持生態功能重要地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引導和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擴大綠色產品生產和供給。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發展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積極組織申報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各地將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工程與生態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完善居民參與方式,引導社會資金發展生態產業,建立持續性惠益分享機制。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劉迎春)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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