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山西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對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決定作新聞發布。??
關于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決定共16條,完善了地方立法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完善了省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機制,完善了設區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權限等問題,完善了備案審查制度。通過對地方立法條例的修改,進一步規范山西省地方立法活動,為山西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蔡汾湘表示,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重要舉措,是總結山西地方立法經驗的現實需要,踐行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進一步規范我省的地方立法活動,為我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據悉,《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并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重新公布。(侯琎)
轉自:山西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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