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關“以工代賑” 山西修訂管理實施細則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0-15





      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政策作用,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新形勢下全省以工代賑管理,確保“賑”出實效,山西省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了修訂后的《山西省以工代賑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共7章56條。


      以工代賑是指政府投資建設基礎設施工程,受賑濟者參加工程建設獲得勞務報酬,以此取代直接賑濟的一項扶持政策。現階段,以工代賑主要包括使用以工代賑專項資金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實施以工代賑等,主要目的是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群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促進其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實施細則》明確


      以工代賑專項資金統籌安排使用,主要投向以脫貧縣為重點的欠發達地區,并向原深度貧困縣、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地區傾斜。


      以工代賑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符合以工代賑政策要求的其他工程建設。以工代賑專項資金在滿足項目建設需求的過程中,應重點用于發放參與項目建設勞動者的勞務報酬。


      《實施細則》指出


      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主要包括投資規模較小、技術方案相對簡單、用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農村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農村小型交通、水利、文化旅游和林業草原等基礎設施建設。


      適用以工代賑的重點工程項目建設領域,包括政府投資的交通、水利、能源、農業農村、城鎮建設等。


      《實施細則》要求


      實施以工代賑的重點工程項目所在地應統籌各類符合條件的培訓資金和資源,充分利用項目施工場地、機械設備等,采取“培訓+上崗”等方式,聯合施工單位開展勞動技能培訓和安全生產培訓。


      鼓勵實施以工代賑的重點工程項目業主單位、施工單位盡量擴充以工代賑就業崗位,及時向項目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告知用工需求和用工計劃,合理確定以工代賑勞務報酬標準,盡可能增加勞務報酬規模,按程序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轉自:山西省人民政府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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