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拿出真金白銀支持數字經濟發展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0-17





      近日,山西省工信廳發布了《2023年度省級數字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申報指南》,包括產業支持類項目和服務體系類項目。項目按照成熟一批受理一批的原則,分批開展申報。第一批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第二批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10日。


      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獎勵:支持綠色數據中心創建、運維和改造,對獲得國家綠色數據中心稱號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數字基礎設施示范項目補助:對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示范建設項目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國家級示范及優秀案例獎勵:對獲得數字經濟相關領域國家級示范、典型案例等榮譽的企業、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牽頭申報的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獎勵。


      數字經濟融合應用示范項目獎勵:對農業、工業、服務業等領域數字經濟融合應用示范項目,按照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智能制造項目獎補:對國家智能制造標桿企業、省級智能制造標桿項目、省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獎勵;對于已經獲得省級智能制造示范獎勵的企業,升級為省級標桿的給予補差獎勵;對工業企業智能制造專家診斷和評估一次性補助不超過20萬元。


      自主創新產業化項目獎勵:對自主創新能力強、形成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并快速產業化的數字經濟領域相關產品、應用系統、工業APP等研發推廣應用項目,一次性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額的30%、總額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


      重點骨干企業落戶投資獎勵:對在晉落戶投資發展數字化產業的重點骨干企業給予獎勵,結合投資落地情況給予一次性200萬元至1000萬元獎勵。


      電子信息企業和軟件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獎勵:對電子信息制造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在2022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達到30%以上的,或年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以上、同比增幅達到20%以上的,按主營業務收入增量的5%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年主營業務收入1億元以上、同比增幅在10%以上的,按主營業務收入增量的3%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數字經濟領域百強企業獎勵:對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補。


      大數據企業收入獎勵:大數據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2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


      大數據初創企業租金補貼:對初創大數據企業入駐政府投資建設的標準廠房和辦公用房,按年給予辦公場地租金補貼。其中,300平方米(含)以內房租全額補貼;300平方米至1000平方米(含)房租減半補貼,補貼期不超過3年。


      大數據企業金融支持:大數據企業流動資金貸款200萬元(含)以上的按照當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的5%給予貼息,每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0萬元,補貼期不超過3年。對于獲得天使投資的大數據企業,給予所獲天使投資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市場拓展獎勵:數字經濟領域企業參加各類專業展會,對展位費的80%予以補貼,最高10萬元。大數據企業中標省外項目單個合同達300萬元及以上的,按合同完成金額的3%給予獎勵。同一個項目、系統或產品最高獎勵200萬元,同一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企業5G核心設備進入基礎電信企業集中采購名錄,且年銷售額首次達500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500萬元。


      企業服務能力認證獎勵:對首次通過CMMI3級、4級、5級認證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ITSS運行維護標準、云服務標準符合性評估一級、二級、三級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首次通過DCMM3級、4級、5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級的,獎勵其差額部分。


      標準制定獎勵:對牽頭制(修)訂數字經濟領域相關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在標準公告并執行后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科技創新機構認定獎勵:大數據企業、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高校或研究機構,新認定為國家工程研究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的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省級重點實驗室的給予一次性150萬元獎勵。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大數據企業、高校或研究機構,新認定為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給予一次性15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50萬元獎勵,新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大數據企業總營收達到300萬元以上且大數據業務收入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大數據產業基地專業運營服務費獎勵:對大數據產業基地引進專業運營服務機構實際服務費用的50%給予獎勵,每個基地每年不超過200萬元。


      公共服務平臺(機構)獎勵:對大數據產業基地技術研發、測試測評、標準驗證等基礎性、支撐性公共服務平臺,根據公共平臺建設運營情況擇優支持,對建設費用給予50%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對運營費用給予50%的獎勵,每個平臺每年不超過100萬元。優選一批為產業數字化轉型發展提供服務的數字經濟共享服務聯合體,給予一次性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


      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獎勵:對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不低于5%的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在全面執行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75%政策的基礎上,鼓勵有條件的市對其增按不超過25%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標準給予獎補,在市獎補的基礎上按1∶1給予事后再獎勵。


      集成電路企業和軟件企業首購首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或重大創新產品獎勵:對集成電路企業、軟件企業首購首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或重大創新產品的,省財政可按購買價格3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行業活動補貼:對我省行業協會、專業機構或企業在晉舉辦數字經濟領域行業性大賽、產業大會、產業論壇等活動,按照活動費用的50%給予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人才培訓實訓獎勵:對相關行政事業人員和企業開展的公益性交流培訓項目,經確認后按照培訓費用的50%給予獎勵。支持以市場化方式建設的數字經濟領域教育實訓基地,經認定,按照建設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骨干人才培養獎補:對引進、培育數字經濟領域技術、管理、市場和財務等優秀骨干人才的企業給予補貼,骨干人才年薪在社會平均工資3倍以上(含)的,每人每年補貼1萬元—3萬元;參加國內外高級培訓或派遣到國外合作企業工作進修的,按照所承擔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人次最高不超過10萬元。支持數字經濟領域省級研究生教育創新中心建設,對新認定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首次考核評價為優秀等次的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數字經濟服務體系項目:數字經濟領域的政策研究、宣傳推介、行業監測、交流培訓、安全保障等服務體系項目,按省財政預算審定情況給予支持。(王龍飛)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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