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構建起財政部門主責監督、有關部門依責監督、各單位內部監督、相關中介機構執業監督、行業協會自律監督的財會監督體系;基本建立起橫向協同、縱向聯動、貫通協調的工作機制;財會監督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隊伍素質不斷提升,財會監督職能作用更加突顯,為推動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貫徹落實提供有力支撐。
《實施方案》明確了4方面重點工作:一是多方聯動,構建財會監督工作體系,加強黨對財會監督工作的領導,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財會監督主責,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實施部門監督,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內部監督,中介機構發揮執業監督作用,行業協會強化自律監督作用。二是縱橫貫通,完善財會監督工作機制,加強財會監督主體橫向協同,強化省與市縣縱向聯動,推動財會監督與其他各類監督貫通協調。三是聚焦四大領域,落實財會監督重點任務,聚焦重大財稅政策落實、財經紀律執行、會計信息質量和會計評估行業規范,依法依規開展監督,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四是靶向發力,提升財會監督工作成效,通過優化財會監督方式方法、強化財會監督成果運用、推進財會監督信息化建設,切實提升山西省財會監督工作成效。《實施方案》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隊伍建設、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財會監督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下一步,省財政廳將充分發揮財會監督牽頭抓總和統籌協調作用,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各地各部門各單位實施財會監督工作,推動《實施方案》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任志霞)
轉自:山西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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