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盤活農村資源資產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11-16





      為持續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監管體系,盤活農村資源資產,推動農村產權規范流轉交易,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近期印發了《關于在全省推廣應用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和山西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測平臺的實施方案》(晉農發〔2023〕94號)(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指出,在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運行試點的基礎上,2023年底前在全省所有縣(市、區)推廣應用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


      去年12月以來,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運行試點工作在忻州市、太原市萬柏林區等11個縣(市、區)開展。山西農村產權流轉中心通過試點工作探索總結出了更加符合實際、覆蓋主要交易品種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則、管理辦法,建立健全了“程序嚴格、交易規范、管理高效、品種齊全”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模式,提升了平臺整體服務功能和發展水平,為在全省推廣應用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本次推廣應用的工作將重點圍繞加快全省統一平臺運行、明確各級職責任務、規范數據填報錄入、發揮平臺功能作用和確保數據安全等方面展開。《方案》明確指出,省級建立統一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實現流轉交易規則、系統建設、信息發布、平臺建設、交易鑒證、服務標準“六統一”,全省一個平臺運行。各市縣要統籌推動本區域內平臺推廣應用,安排專人負責相關工作及平臺系統管理,將農村集體資源資產全部納入平臺公開、公平、公正流轉交易,力爭實現農村集體資源資產流轉交易“應進必進”。


      山西農村產權流轉中心負責人介紹,該中心將切實做好《方案》的宣傳貫徹及實施有關工作,持續推廣應用山西省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平臺,推進集體資源資產“應進必進”,鼓勵引導個體資產進場,進一步強化整體服務功能,暢通農業農村發展的要素流通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盤活利用農村資源要素,推動農村產權要素“陽光”流轉交易,實現農村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有力支撐。(王宇)


      轉自:山西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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