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省級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0萬元。
通知明確,將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0萬元,單方繳存和雙方繳存均可申請;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請貸款時在最高額度100萬元的基礎上上浮10%。
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貸款中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套數,依據擬購房家庭成員全國范圍內的成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進行認定。
借款人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選擇自然人階段性擔保的,需有兩名該中心系統內正常繳存的職工做擔保,對公積金賬戶金額不作要求;擔保期間,借款人正常還款未出現逾期還款情況的,不凍結擔保人公積金賬戶;當借款人出現連續3期以上(含3期)的逾期時,系統自動凍結擔保人公積金賬戶,其余額優先用于代償逾期貸款,直至貸款結清或擔保解除。
2018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期間商業銀行發放的住房商業貸款,貸款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業務。(記者張潔)
轉自: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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