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廳日前發布通知,要求全省加強住宅小區物業服務事項公開公示管理。
各市物業主管部門應協同街辦(鄉鎮)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相關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如實公示并及時更新物業服務企業營業執照、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物業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等信息,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家政、養老等服務業務也應對外公示,按雙方約定價格收取服務費用。
在公示展板的基礎上,倡導和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通過微信群、微信公眾號、智慧物業平臺等多種渠道對物業服務相關信息進行公示,讓業主應知盡知,切實保障廣大業主的知情權、監督權。
支持業委會、物管會、業主對物業服務基本信息公示開展多種形式監管,切實提高監管實效。
轉自:北青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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