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近日發布消息稱,太原、大同、陽泉、臨汾等11個市密集出臺旅行社、分社及導游“紅黑榜”制度,通過建立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動態管理機制,推動全省旅游服務質量提升。
據了解,今年6月,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廳要求各市推出“旅行社、導游紅黑榜”制度,向行業和社會傳遞山西規范市場、保障游客權益的決心,展現“山西態度”。該系列制度以12345政務服務平臺投訴數據、旅游信訪案件、各平臺涉旅輿情和糾紛案件等為評價依據,每月定期公示誠信經營主體與違規企業名單。
太原市明確,獲得縣級以上表彰、游客書面表揚或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的經營主體可入“紅榜”;大同市規定,旅行社接待量全市前十且當月無違法違規、無投訴的可入圍紅榜;陽泉市將“經媒體公開報道的典型事跡”作為紅榜加分項;臨汾市則規定導游季度志愿服務達15小時以上即可參評;朔州市將旅游企業及相關從業者見義勇為、樂于助人等方面的突出事跡列入上紅榜的依據;呂梁則將在市級以上行政部門認定的旅游行業組織競賽、評選或創建活動中獲得獎項列入上紅榜理由等。
此外,各市均會對列入“紅榜”的旅行社、分社和導游在品牌宣傳、項目扶持、培訓學習等方面給予傾斜,并作為行業典型進行推廣。對列入“黑榜”的旅行社、分社和導游,將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增加檢查頻次。(王文華)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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