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西省發改委了解到,繼9月份山西電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掛牌成立后,目前全省在工商部門登記成立的售電公司已有44家。
山西省是國家電網范圍內第一個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省份,也是全國第三個電改綜合試點省份,推進售電側改革是其主要改革任務之一。此前,山西正式印發了售電側改革實施方案,將逐步放開售電側市場準入,培育多元售電主體。
按照方案,新成立的售電公司必須是合法主體,資產總額不低于2000萬元,且為實收資本,應具有與申請的售電規模和業務范圍相適應的設備、固定經營場所,以及能滿足市場交易的服務平臺,擁有一定專業人員,售電公司及其法人沒有不良金融、司法紀錄和不良經營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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