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近日發布《關于印發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做好全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治理和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工作。
根據《通知》,山西爭取在2016年啟動20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2017年,完成20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2018年,完成19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
山西省政府將成立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全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工作,研究解決重大決策問題。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辦公室,同時設置搬遷安置、村鎮規劃、地質環境治理、生態恢復、產業發展、沉陷防范、資金管理、就業保障等8個專項辦公室,各辦公室主任由各牽頭單位一把手擔任。同時,山西省政府成立地環治理專項辦公室,主要負責開展村莊搬遷后的舊房拆遷、土地復墾工作,以及全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治理和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工作。
2016年,啟動20個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12%;啟動15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項目,復墾土地120平方千米;啟動全省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2017年,完成20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25%;開展15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工作,復墾土地120平方千米;編制完成全省采煤沉陷區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調查專題報告。2018年,完成19個礦山環境恢復治理項目,歷史遺留礦山環境綜合治理率達到35%;開展10個重點復墾區的土地復墾工作,復墾土地70平方千米,累計完成310平方千米的土地復墾任務。(邢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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