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2016年山西省環境保護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在太原召開。會議回顧總結了“十二五”時期和2015年環保工作,出爐了2016年環保工作的主要目標。即與2015年相比,全省11個地級市PM2.5、PM10年均濃度分別下降3%、4%,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達75%;全省地表水優良水體斷面比例達到45%以上、劣V類水體斷面比例控制在25%以內。完成國家和省政府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任務。
山西省環保廳黨組書記、廳長郭長青表示,全省環保系統要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強化污染防治與生態保護聯動協同效應,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戰役,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政策制度方面
在推進排污許可管理創新,完善環境損害鑒定評估、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動制度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在信息公開、綠色金融、排污費改稅、第三方治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等方面有新的進展。
積極推進環境監測體制機制改革,認真做好地級城市空氣站、地表水國控斷面、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和生態環境監測等事權上收期間的各項銜接工作,加強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穩妥推進環境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改革。
制定《山西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積極做好迎接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來山西省督察的準備工作,安排部署對市級黨委政府的環保督察工作。
制定出臺山西省《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方案》。加強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探索劃定土壤環境優先保護區域并落實各方責任。
嚴格落實新《環境保護法》和《大氣污染防治法》,推進《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出臺。深化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組織開展“鐵腕斬污”專項行動。強化與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的銜接配合,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通過督查曝光一批、約談一批、掛牌一批、限批一批;加大對國家和省級重點監控企業的現場巡查力度。
具體事項方面
堅持以“控煤、治污、管車、降塵”為抓手,進一步治理大氣污染。重點抓好焦化、鋼鐵等重點行業提標改造、黃標車老舊車淘汰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綜合整治等工作。特別是要突出抓住采暖期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千方百計治理燃煤污染,加大民用散煤清潔化替代。高度重視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及應對,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督查。
堅持“五水”同治,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推進《水十條》實施工作,重點要加大汾河等主要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抓緊確定工程項目,狠抓推進措施的落實。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攻堅戰。要推進主要河流實行“河長制”,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責任。
繼續推進污染物總量減排。圍繞改善環境質量這一核心,加大工程項目減排力度,改革完善總量減排考核辦法。重點抓好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污染防治設施達標治理等工作。確保國家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和山西省確定的煙粉塵減排任務圓滿完成。
全力推進省城環境質量改善工作,重點抓好集中供熱能力的提升、潔凈焦和電動汽車的推廣使用、黃標車老舊車的淘汰,開展汾河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治理,加快污水處理廠建設進度和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力度,確保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穩定退出后15名,確保在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建成區黑臭水體。
完成山西省重點生態功能區、敏感區、脆弱區的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以試點縣采煤沉陷搬遷改造、美麗宜居示范村和旅游村為重點,因地制宜積極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化對生態恢復治理方案落實情況的督查。充分發揮遙感技術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作用,提高生態環境監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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