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為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充分發揮金融在引導資源配置和服務實體經濟方面的作用,山西省金融辦先后起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旨在通過政策引領和帶動,在發揮好市場決定性作用的同時,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激發金融市場活力,助力實體經濟發展。
2015年3月1日和4月8日,山西省省長李小鵬分別主持召開省政府第74次和第7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省金融辦起草的關于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實施意見、關于設立山西省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的報告、山西省資產管理公司組建方案和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這四項政策措施將于近期正式出臺,在加強和改善地方金融監管、緩解企業融資難題、推動地方金融機構改革和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明確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對于加強和改善地方金融監管,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風險,促進地方金融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落實《國務院關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山西省按照“屬地管理、責權統一、穩步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明確將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各類金融交易場所、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納入監管范圍,明確了省、市、縣三級政府的金融風險處置和地方金融監管主體責任。通過整合山西省金融監管職能,統籌全省金融業協調發展,推動全省金融工作由以協調服務為主向服務和監管并重轉變,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促進山西省金融業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為幫助企業及時獲得金融機構轉貸支持,有效規避企業資金鏈斷裂和銀行信用度降低的雙重風險,根據省政府將應急周轉保障資金設在地市一級有利于企業資金周轉的指示,省金融辦積極借鑒福建、江蘇、山東、浙江等地的做法,反復論證,研究提出設立山西省“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的工作思路,并起草了《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企業資金鏈應急周轉保障資金首期規模為3.3億元,由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作為設立引導資金,專項支持基本面良好、資金暫時困難、銀行有意續貸支持的企業融資。這一政策的及時出臺,將有效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為企業正常生產和經濟穩健運行創造良好金融生態環境。
目前,山西省地方金融機構共7類154家。截至2014年年末,全省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已近450億元。地方金融機構雖然采取了一系列不良資產清收及處置措施,但不良資產仍然很多,制約了地方金融機構的健康持續發展。為推動全省金融機構改革,用好國家金融政策,及時處置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資產,全面提高金融機構市場競爭力,根據財政部和銀監會2012年聯合印發的《金融企業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管理辦法》,省金融辦牽頭制定了《山西省資產管理公司組建方案》。山西省資產管理公司將專司收購和處置地方金融機構不良資產,通過股東溢價收購、市場化處置等手段,提高不良資產的保全價值和處置效率。增強處置工作的嚴謹性、科學性,最大限度地保全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維護地方金融機構的權益,增強金融企業抵御風險能力。
發展融資擔保是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對于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省金融辦代省政府起草了《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健全融資擔保組織體系、充分發揮融資擔保行業功能、強化融資擔保政策支持、加強融資擔保機構自身建設、切實深化銀擔合作、加強和改進監管等六個方面的21條實施意見。這一政策的出臺,將有助于建立政策性融資擔保與商業性融資擔保互為依托、互相促進、共同發展的融資擔保組織體系,切實提升山西省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水平。
近期,山西省金融辦還將陸續出臺一批完善地方金融體系、支持“三農”發展、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地方金融辦建設、打擊非法集資的政策措施,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創新,力促實體經濟穩健發展。(本報記者 陳聰 通訊員 高鴻齋 )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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