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省質監部門通報了對冶金焦炭工業產品的監督抽查結果,在對我省企業生產的140個批次的冶金焦炭質量進行的監督抽查中,合格137個批次,不合格3個批次,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1%,抽樣合格率為97.9%。
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冶金焦炭產品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是揮發分、反應后強度以及機械強度不合格。造成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企業尤其是小型企業的采、制、化投入不足,工藝設備落后,檢驗能力弱。有的企業沒有實驗室或有實驗室卻沒有檢驗能力;有的企業不是靠管理出效益,而是盲目追求利潤,因陋就簡,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不到位;有的為降低成本,對煤炭原料把關不嚴;還有的企業因市場不好,為保護而被迫改變煉焦配煤比例,延長結焦時間,使焦炭質量受到較大影響。由長治市郊區南村煤化有限公司生產的>40mm、>25mm型冶金焦炭,其揮發分不符合標準要求,由山西金通焦化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25mm型冶金焦炭,其機械強度、反應后強度均不符合標準要求。對在監督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省質監局要給予公開通報、整改復查、行政處罰等后處理措施,促使其盡快提高產品質量,杜絕生產不合格產品。(記者 張小林)
來源: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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