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經信委獲悉,今年山西省政府拿出硬措施,進一步加快推進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要求全省現役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要在確保正常電力生產供應的同時,按照區域分布、錯峰改造,科學合理安排,全部完成超低排放的時間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底。
山西依照超低排放標準Ⅰ、Ⅱ,對全省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環保設施進行改造。2015年,確保4戶試點企業完成改造,努力爭取實施改造容量達1000萬千瓦以上含已完成改造60萬千瓦;2016年爭取實施改造1500萬千瓦以上;2017年完成改造任務,確保全省現役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機組全部達到超低排放要求。
具體措施,一是由省經信委制定下發《山西省現役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提速三年推進計劃》,拿出發展思路,制定改造計劃,擬定工作程序,做出時間安排。同時,為促進工作,省經信委為此專門制定了《燃煤電廠超低排放提建工程周報表》,由經信委主任張華龍牽頭,確定電力、節能、裝備、創新、投資等處室舉全委之力具體落實,重點推進,每周向省政府上報企業改造進展情況。二是對現役機組一次性改造投資給予的資金支持由5%~10%加大為10%~30%,所需資金由省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為鼓勵現役機組盡快實施改造,對2015年完成改造的補助30%,2016年完成改造的補助20%,2017年完成改造的補助10%。同時,進行電量獎勵,對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機組每年給予200小時的電量獎勵。三是到2017年底,對未完成改造、達不到超低排放標準的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機組一律予以關停。
據了解,山西目前單機30萬千瓦及以上燃煤發電裝機容量合計4404萬千瓦,共44戶企業,106臺機組。發電燃用煤炭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三項污染物占全省總排放量的40%左右。去年8月,山西省政府出臺了《關于推進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的實施意見》,確定了“限期完成、分步實施、試點先行、政策激勵、裝備支撐”五大實施原則,明確了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的時間表、路線圖,制定了嚴格準入、資金支持、置換優惠、電量獎勵等相關政策,確定了同煤漳澤電力塔山發電公司、格盟集團瑞光發電公司、晉能集團長治熱電公司、格盟集團昱光發電公司等4戶企業作為試點,先行推進。今年是在瑞光發電公司1號機組等試點機組取得成功的基礎上加快推進,計劃提前三年完成全省燃煤發電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來源:中國工業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