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31日訊 今日,記者從省政府辦公廳獲悉,我省已經下發《山西省煤礦用工管理規定》。為進一步強化全省煤礦用工管理,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我省煤礦行業將推行全員準入制度,今后煤礦企業新招從業人員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今后,我省煤礦企業將實行“統一發布用工信息、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統一培訓,統一簽訂勞動合同和煤礦用工備案,統一參加社會保險和派遣,統一管理”的“五個統一”煤礦用工管理制度。煤礦企業新招從業人員須經煤炭行政主管部門 (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履行派遣手續。主體企業向煤礦派駐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也須在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同時,煤礦企業新招從業人員須經煤炭行政主管部門(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統一組織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實現從業人員培訓率“百分之百”。實行專業學歷和執業(職業)資格準入,煤礦企業“六長”(包括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區隊長)和副總工程師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具備煤炭主體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煤礦企業其他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煤炭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具備煤炭主體專業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從事煤礦安全生產相關工作2年以上的經歷。
我省要求煤礦企業發揮技能人才培養的主體作用,設置安全培訓管理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培訓,加快企業培訓制度化建設,多渠道籌措教育培訓經費,改善培訓條件,提升師資水平,創新技能人才評價考核辦法。根據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對新錄用和轉崗的職工,開展以基本技能、安全知識、操作規程、規章制度及從業素質為主要內容的崗前培訓。
我省還將強化變招工為招生,先入校后入礦制度,煤礦企業應逐年擴大變招工為招生的比例,從2013年到2015年,每年新招從業人員中直接招生的比例須達到55%、75%、100%,到“十二五”末,全面實現變招工為招生。今后煤礦企業將積極開展校企聯合辦學,采取委托培養、對口單招、訂單培養的方式,培養煤礦主體專業人才。
對于煤礦現有從業人員不符合準入標準的,我省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達標,否則暫扣煤炭生產許可證。對限期不能達到準入標準的從業人員,將及時進行調整或清退。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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