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針對最近某些商家、商場推出買產品贈送旅游券的行為,1月10日,山西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發出2013年春節旅游消費一號提示: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時,應當將旅游產品的品質、旅游服務質量和價格進行綜合考慮,警惕以“贈送”、“低價”等為賣點的宣傳招徠,以免因貪圖便宜而上當受騙。
如果旅游者遇到導游誤導、欺騙、脅迫其參加自費活動的情況,應妥善保管好各種證據,可向當地警方報案或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縣級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質監所、執法大隊投訴。
來源:山西新聞網 三晉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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