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21日,記者從晉城市獲悉,該市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出臺的《晉城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開始正式實施。以前超范圍開會、超時間開會、超標準開會等難以制止的現象都被明令禁止,一股文明、節儉的會風正在悄然擴散開來,這是晉城市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推出的新舉措之一。
《晉城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適用范圍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及其各工作部門,市級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及法院、檢察院機關召開的各類工作會議。一類、二類必須批準方可召開;除重要會議外,各類會議最長不超過一天;二類會議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內;三類會議一般控制在80人以內,會議工作人員及司機不計入參會人數。
據了解,該《辦法》還明確了會議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會議經費開支范圍包括住宿費(含會議室租金)、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辦公用品費、文件材料印刷費、醫藥費等,主辦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和攤派會議費用、不得組織與會議無關的游覽參觀、不得發放紀念品等與會議無關的物品。在會議結束后一個月內按規定程序報賬,審核會議開支。手續不全、超標準或擴大范圍開支的,財政部門將不予報銷。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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