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記者從太原市政府獲悉,今年全市農村五保戶的供養標準已經確定,4273名五保戶的供養標準再次提高。
目前,太原市對農村五保戶的供養標準實行動態管理,每年按不低于各縣(市、區)上一年度農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來確定供養標準。根據2011年全市農村人均消費支出,經太原市政府批準,2012年各縣(市、區)農村五保戶分散供養標準為:小店區9042元、迎澤區6180元、杏花嶺區6284元、尖草坪區4728元、萬柏林區7670元、晉源區8633元、古交市6417元、清徐縣5109元、陽曲縣3368元、婁煩縣2104元。農村五保戶集中供養標準為:小店區13563元、迎澤區9270元、杏花嶺區9426元、尖草坪區7092元、萬柏林區11505元、晉源區12950元、古交市9626元、清徐縣7664元、陽曲縣5052元、婁煩縣3156元。
據統計,如今太原市共有4273名農村五保戶,其中777名為分散供養。太原市政府要求,各縣(市、區)要將農村五保戶的供養資金列入財政預算,政府辦的農村五保戶供養機構,其辦公經費、房屋建設和維修費、水電取暖費等相關費用由縣級財政解決。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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