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記者從省國土廳獲悉,為了節約、集約用地,我省將禁止城市建設中出現超過國家土地使用標準的寬馬路和大廣場。近日,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的通知》,特別提出全省要嚴格控制各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相關人士介紹,城市建設應該從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出發,合理確定建設規模,所有建設用地必須嚴格控制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內,不得隨意突破,不得越權修改和調整規劃。
同時,對于城市居民的經濟適用房、農村居民的拆遷安置房,政府鼓勵支持建造多層、高層公寓房,集中安置城市居民和被征地拆遷農民。
在供地方面,城鄉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緊密銜接,建設用地規模不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各項建設建筑的密度、容積率、綠化率將被合理規劃,國土部門將嚴格按照建設規模、類別及相關控制指標等規定供應土地。
此外,為了節約用地,政府還鼓勵和引導工業向開發區集中、人口向城鎮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調整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發揮土地資源集聚利用的效應。
來源:山西新聞網 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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